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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钥”解“时代之问”

2026-03-16 14:35:4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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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人工智能加速嵌入生活、低空经济振翅欲飞、数据要素奔涌流动,当网络犯罪形态迭代、新型纠纷层出不穷、科技伦理挑战频现,最高人民法院如何作答?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展示了2025年最高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要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与时俱进、因时而变,为“十五五”良好开局筑牢法治根基。

  以法治划底线,为技术应用“定规矩”。科技是发展的引擎,法治是引擎的刹车与方向盘。没有刹车的引擎是危险的,没有方向盘的引擎是盲目的。任何技术创新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突破伦理的边界。如果对技术滥用听之任之,对算法作恶视而不见,最终伤害的将是人民的利益。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发布两名青年恶意“人肉开盒”,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依法定罪判刑;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稳慎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坚持“辅助”定位,司法责任主体只能是法官。这三个案例有力地揭示了技术再新,背后终归是人,使用技术侵害他人权益者也正是人。要明晰平台企业、技术开发者、产品使用者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确定技术使用的合法边界,强化对公民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利用新技术带来的侵犯个人隐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要加大监管力度,与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合研判,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发现和处置技术应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以法治护创新,为发展活力“添动能”。在科技飞速发展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历史性交汇的新时代,科技创新已成为企业立足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而知识产权作为创新成果的法律载体,其保护力度极大影响着创新活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打击侵权犯罪就是维护发展。如果创新成果得不到有效保护,潜心研发者黄钟毁弃,抄袭仿冒者瓦釜雷鸣,那么创新的火种就难以点燃。要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功能,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推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及时救济权利、惩处侵权,充分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又要为未来创新留下空间,把握严格保护与利益平衡关系。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发布两家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因专利权引发系列纠纷,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以“先许可使用、后协商费用”促成双方和解,实现了专利转化运用和企业共赢发展。要坚持利益平衡,统筹兼顾维护不同主体、不同方面重大利益,防止“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利用制度漏洞阻碍创新、扰乱市场,推动实现案件办理在政治、社会和法律等方面取得最佳效果。

  以法治破难题,为新兴领域“补空白”。新业态催生新问题,新问题呼唤新规则。法律要走在技术前头,在新情况、新问题上不能缺席。针对数据要素这样的新型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对侵犯数据权益行为坚决惩治,发布了江苏法院审理某数据纠纷案,依法认定窃取数据集合、开发数据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3000万元。“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要吸纳法学与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快立改废释缩小现有制度特别是在新兴领域的“空白区”,积极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典型应用场景专门立法,明确适用范围、责任归属、处罚机制等,鼓励地方在权限范围内制定法规,形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法律体系。(文/陆铮)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