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入刑,给公民隐私上好“安全锁”
两名网民恶意“人肉开盒”,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依法定罪判刑。这一案例写入2026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为“开盒”乱象敲响了法律警钟。(人民日报客户端3月9日)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开盒”更无免责之由。此次司法“亮剑”,彰显了严惩网络暴力的坚定立场,为公民个人隐私筑牢“安全防线”,更传递出治理“开盒”乱象、守护公民权益的决心。
“开盒”是“人肉搜索”的升级形态,作为新型网络暴力,指违法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姓名、住址、电话、行踪轨迹等隐私信息,肆意公开曝光,甚至煽动他人实施电话骚扰、线下跟踪等侵害行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同于普通网络言论冲突,“开盒”以隐私泄露为突破口,将网络戾气延伸至现实生活,伤害具有不可逆性。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案例触目惊心:在读博士赵某与大三学生成某某,因不满虚拟偶像流量分配,伙同境外人员非法获取配音演员隐私,在境外社交平台建群散布,致使被害人患上抑郁症,更衍生出累计三千余人受害、三万余账号参与的恶性网暴事件,其危害之深、影响之广可见一斑。
“开盒”乱象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多重因素交织。网络匿名性降低了施暴成本,部分网民将“开盒”当作宣泄情绪、博取流量的手段,甚至形成“开盒服务”黑色产业链;部分网络平台监测预警滞后、处置不及时,客观上成为乱象传播的“帮凶”;更值得警惕的是,“开盒”群体呈现低龄化趋势,无差别攻击明显,受害群体从公众人物蔓延至普通民众,严重污染网络生态、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开盒”案例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绝非简单个案通报,而是司法层面整治网络暴力的重要里程碑。从2023年“两高一部”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人肉搜索”可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到公安机关依托“净网”专项行动侦办大量相关案件,再到如今典型案例纳入最高法工作报告,我国对“开盒”乱象的治理已形成“监管+司法”双重发力态势。
该案中,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精准打击“开盒”行为核心环节,既让施暴者付出法律代价,也为全社会划定清晰红线:任何以“正义”为名的隐私侵犯、以“娱乐”为借口的网络暴力,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给公民隐私上好“安全锁”,需构建司法、监管、平台、网民协同共治格局。司法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统一裁判尺度,完善法律援助机制,降低受害者维权成本;监管部门要强化源头治理,紧盯个人信息获取、倒卖等关键环节,斩断黑色产业链;网络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运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快速处置涉“开盒”信息,完善举报机制;网民要树立法治意识,坚守行为底线,不参与、不纵容“开盒”行为。
网络空间的清朗,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开盒”入刑案例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是对施暴者的警示,也是对我们的普法教育。唯有每个人遵纪守法,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才能让法律刚性约束转化为全民自觉,真正给个人隐私上好“安全锁”,让网络空间回归清朗本色。(文/王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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