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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第六险”:托起失能老人的晚年幸福

2026-03-09 10:57:1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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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期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议民生焦点。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明确“十五五”时期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专业照料和医疗护理,通过社会共济分担家庭照护压力,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保体系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照护需求日益凸显。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失能、半失能老人超4500万,平均每6名老年人中就有1名需长期专业照护。“421”家庭模式普遍,家庭照护能力弱化,“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成为许多家庭的困境。在此背景下,长护险应运而生。2016年我国在15个城市启动试点,如今已扩至49个城市,覆盖近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为全面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长护险的核心价值体现在三个层面,为家庭和失能老人排忧解难。一是经济减负,通过社会共济分担高额照护费用,防范家庭“因护致贫”,让普通家庭能承担失能老人照护需求;二是专业照护,由专业人员提供科学照料,保障失能老人健康与尊严;三是家庭赋能,将家庭成员从繁重护理中解放,让其回归陪伴角色,众多家庭已从中受益。

  各地试点中,一系列接地气的探索彰显了制度优势。青岛推行上门护理,失能老人自付少量费用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务;上海将长护险与社区养老融合,让老人在家门口享受专业照护;成都“时间银行”模式为互助养老开辟新路径;荆门“三家抬”筹资模式增强了制度可持续性。这些案例证明,贴合群众需求的制度设计能切实提升失能老人生活质量。

  应该看到,长护险从试点走向全面建制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筹资机制不完善,主要依赖医保基金划转,多元筹资模式尚未健全;二是服务供给不足,专业护理人员缺口大、服务质量不均;三是保障标准不统一,各地差异明显,全国统一标准体系亟待建立。

  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建言献策为制度完善指明方向。他们提出,加快长护险立法,明确其社保地位;建立全国统一失能评估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护理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丰富服务形式,满足失能老人个性化需求。

  面向“十五五”,推动长护险全面建制需抓好四件事: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确保制度长效运行;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协同的照护体系,满足多样化需求;壮大专业护理队伍,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监管评估机制,保障制度公平高效运行。

  长护险的全面推进,既是社保体系的完善,也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它彰显了对公民全生命周期的关怀,维护了失能老人权益与尊严,缓解了家庭照护压力,筑牢了“老有所护”的社会基石,让这一理念深入人心。

  随着老龄化加深,完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愈发紧迫。期待“十五五”时期,长护险制度成熟定型、全面覆盖,为每一位失能老人撑起有尊严的晚年天空,让“老有所养、老有所护”成为全社会的温暖承诺。(文/王同文)

责任编辑:张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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