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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禁办酒席”实乃行政法治缺失

2017-01-17 16: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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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佳莹

  1月16日,记者从贵州凯里市委办公室获悉,该市“两办”于日前印发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其中,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1月17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除了婚宴、丧宴,又衍生出乔迁宴、升学宴、谢师宴,五花八门、过多过滥的设宴吃请,似乎已成民众难以承受之重,既造成了人力与财力的极大浪费,也背离了团圆喜庆的原始本义,更有甚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当做敛财的工具。近日,贵州凯里市出台《办法》规定,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政府出台《办法》,其善意的初衷毋庸置疑,政府出手刹风治乱的迫切心情不难理解但笔者认为,是否设婚宴是百姓的私事,可以提倡但不宜以行政或者法律手段加以干涉。

  在反四风背景下,我国出台了“最严限宴令”,但只针对公职人员。如果该管理办法仅针对当地公职人员,属于内部管理,是可以的。但对群众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二婚是否办酒席,本应是老百姓自己的意愿,政府没有权力把城乡群众的红白喜事也纳入其管理中。婚办酒席被禁止,就是剥夺了“办酒席权”,这是权力滥用,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将有损政府公信。

  政府企图用一纸文件规定人们的行为,是权力的越界,也踩了法律的界限。法律规定,人人享有婚姻自由。无论“头婚”还是“二婚”,只要履行法律手续,都是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不应该受到不同的对待。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一生只有一个“婚宴指标”,这种禁止这种禁止无非是认为复婚和再婚者“低人一等”,无非是对二婚的歧视,是权力的傲慢与偏见。

  “禁止二婚办酒席”,折射出当地政府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方面的欠缺。“办酒席”本是国人的一种民族传统,尽管它今天演变成了一种陋习,但要破除也要一步步的进行。政府可通过倡议的方式来鼓励节俭办酒席的新风尚,但不宜以行政或者法律手段加以干涉。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二婚